出价人 | 方式 | 价格 | 时间 |
---|---|---|---|
力** | 竞标 | 218000.00 | 03-27 09:59:43 |
张** | 竞标 | 200000.00 | 03-27 10:32:16 |
力** | 竞标 | 120000.00 | 03-27 09:01:26 |
一、出让年限七年。以上期限均含甲方(出卖人免费赠与购买人红松球果经营期限二年)
二、双方权利与义务:
甲方(北三家林场股份制购买北三家林场红松球果的全体职工):
1.享有乙方中标范围内林木中的红松球果生产经营权,在合同期限内林地林木所有权、经营权主体部门为北三家林场,北三家林场有权在标的的区域内抚育、采伐、采穗等一切营林生产经营活动。
2.本合同期满后,甲方如期收回本标的地块红松果生产经营权,所有权。
在合同期限内,不得单方解除合同,乙方违约和法律政策变更除外。
乙方(竞买中标人即购买人):
1.享有合同标的内所产生的红松球果受益权。
2.在合同期限内,乙方不得擅自将合同标的红松球果转包、转卖给他人,如遇特殊情况,必须经过甲方同意签字盖章后生效,涉及价款事宜甲方不予退还。
3.乙方自行管护所产生的红松球果,在球果生长、采摘过程中,不得毁坏树木。
4.乙方在合同期内,严禁砍伐林木、毁坏林木、破坏植被。
5.在合同期限内,乙方必须做好护林防火工作,发现火情立即报告,协助甲方进行林木管护,不得影响北三家林场的营林生产(如采穗、抚育、采伐等)活动。
6.乙方必须接受北三家林场护林队监督、检查、严禁折枝,发现折一枝赔偿30.00元。
7.乙方在采摘、运输、销售球果的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故,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,与甲方无涉。
三、在标的区域内,如有风倒木、枯立木必须通知甲方,由甲方处理,乙方不得擅自处理。
四、乙方在采摘、运输红松球果中,涉及相邻关系,均由乙方自行解决,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,与甲方无涉。
五、乙方中标后需要向甲方缴纳林木损毁保证金,按实际中标价格的10%缴纳。合同履行期间,每年红松球果采摘结束,经甲方检验后,无损毁林木现象发生,甲乙双方确认后签字存档备案;发生损毁林木现象,及时缴纳赔偿金,方可继续履行本合同,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。出让期限最后一年红松球果采摘结束,经甲方检验后,甲乙双方确认后签字存档备案,扣除损毁林木赔偿金后给予返还,保证金不计利息。
六、凡参加购买者,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数额交纳中标保证金。该保证金购买者中标后可折抵价款;没中标者由甲方一次性返还(不计利息)。参与投标者中标后三日内不与甲方签订合同,交纳购买款视为其放弃中标权利,中标保证金不予退还。
七、违约责任
甲方: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不得擅自解除合同,如因国家林业政策调整,或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提前终止,致使该合同无法继续履行,甲方按年度计算返还乙方所交价款(价款不计利息)。
乙方:1、乙方擅自转包、转卖本合同标的物,视为乙方单方擅自终止合同,本合同中的标的物由甲方无偿收回,所交价款不予返还。
2、在合同期限内,如发生乱砍盗伐、破坏植被、毁林开荒、擅自改变林地林木用途、打柴放牧等破坏森林资源现象发生,甲方有权解除合同,收回合同标的物,价款不予返还。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3、乙方在采摘球果过程中,不得毁坏林木、折枝,每折一枝赔偿甲方损失30.00元。
八、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,如发生火灾、林木被盗伐、病虫害及自然灾害等,造成红松球果减收;或因国家病虫害防治需要,间、皆伐红松患病林木,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。上述不确定因素,甲乙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时需充分考量并认可。基于上述不确定因素,甲方赠与乙方2年免费期。
九、红松球果的产出按自然规律有大小年之分,乙方予以认可,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。合同期间内乙方无论收获球果多少,不改变原合同效力。
十、林龄、面积依据林场小班经营区划资源档案林龄、面积,与实际红松纯林面积不完全相符,甲方以区块内红松林整体面积作为出让面积,乙方参与竞拍前应现地调查核实,不得以红松面积不符为由提出异议。
十一、联系电话:杨先生13942362265 张先生15941388780
出价人 | 出价方式 | 价格 | 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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力** | 竞标 | 218000.00 | 03-27 09:59:43 |
张** | 竞标 | 200000.00 | 03-27 10:32:16 |
力** | 竞标 | 120000.00 | 03-27 09:01:2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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